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。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,应当在期满前的一年内申请续展注册。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,还有6个月的宽展期。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,期满后商标局将予以注销。
(1)商标注册委托书、申请书
用于代理机构商标注册业务,商标注册委托书,申请书可在网站自动生成。
(2)申请人资格证明资料:
a.以公司名义申请,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;
b.以个体名义申请,附身份证或者护照复印件及个体营业执照。
(3)商标图样:
商标图样(JPG格式,400*400-1000*1000大小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