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商标核查不通过
商标局会对商标进行“显著性、禁用条款”“在先权利”等事项的审查。如果该商标具有显著性、未违反法律的禁用条款,同时在相同和近似的产品或者服务上与其他商标不相同也不近似,商标局会对该商标进行初步审定公告。而我们目前能够查询到的商标都是6个月之前申请的,最近6个月内申请的都查询不到,也就是说最新的商标无法在商标数据库中显示出来。在这期间,有人在类似商品上提交近似或者相同的商标,申请的商标就有可能会导致驳回。
2、商标初审公告期不通过
商标经过商标局审查合格后会在商标局的《商标初步审定公告》上进行公告,有三个月的公示期,在这三个月内,如果没有其他企业对你的商标有异议,则该商标就被核准注册。但是,如果有人提出异议,则该商标就无法顺利通过注册,而进入商标异议、复审程序,这个过程一般在一年左右。
3、商标审查员的主观判断
每个商标的审查,都是根据《商标审查准则》和相关标准,由商标局的审查员独立审查决定的,每个类别的审查员对审查度的把我也有所不同,这就会造成一定程度上的审查尺度宽严不一,审查结果必然会受到审查员主观因素的影响。这就会造成同样情况的商标,有的成功了,有的却被驳回了。由于主观性比较强,不是通过机械或者程序判断所以风险比较大。